经营范围
电信业务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移动终端设备的租赁、批发兼零售及售后;柜台出租;充值卡及卡册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