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管理、国有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经营与置换; 承担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整理开发、运营管理职能;城市无形资产经营:回购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及经营;承担县域内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职能;项目开发和资本经营、承办担保和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国有资产管理,合同履约担保服务,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管理、国有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经营与置换; 承担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整理开发、运营管理职能;城市无形资产经营:回购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及经营;承担县域内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职能;项目开发和资本经营、承办担保和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国有资产管理,合同履约担保服务,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