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武汉新港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经营、管理;接受相关政府及部门的委托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港口经营(不含危险品)(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船舶配件、钢材、矿石、机械、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租赁、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仅供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公路运输、水上运输、水下施工、打捞沉船、煤炭销售。致力于推动全省长江岸线和港口资源统一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