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与新四军历史相关的专业研究、学术交流、联谊活动和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湖北武汉
(三)展览展示、文化场馆、文创产品的管理与服务。"
湖北随州
(五)承办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湖北襄阳
(四)举办保康奇石文化洽谈、研讨、赏习和奇石展销会。"
2、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音乐文化惠民演出及其他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湖北宜昌
5.承接与关公文化相关的课题研究、咨询与服务;(其他符合规定的文化活动)。"
(十一)协助政府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湖北咸宁
6.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依法委托的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服务项目,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2、开展武当传统文化交流传播活动。"
湖北十堰
4.发动并组织本团团员,为繁荣合唱事业努力创作;"
湖北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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